温州开展房地产等违法广告企业行政约谈
发布时间:2018-12-18 14:01:38
近日,温州(楼盘)市市场监管局对涉嫌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的温州万科中梁置业有限公司、温州万鑫置业有限公司和涉嫌发布违法烟草广告的浙江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公司、温州香溢卷烟销售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行政约谈,对其所发布广告的相关违法问题进行提醒和告诫。
行政约谈会上,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所涉及的违法广告进行查摆问题,指出违法点,指明法律法规依据,明确了整改要求;对于已经指出问题仍然不予改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重查处。
据悉,温州万科中梁置业有限公司和温州万鑫置业有限公司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主要违法形式是: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没有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对价格有表示的,没有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没有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使用最高级用语;广告中使用的数据没有表明出处;贬低其他房地产开发的楼盘;预售商品房广告中涉及装修装饰内容;涉及“S1轻轨”的交通设施应当在广告中注明是在规划或者建设中。浙江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公司和温州香溢卷烟销售有限公司发布的烟草广告主要违法形式是:烟草广告中出现鼓励、怂恿吸烟和吸烟有利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情形;烟草广告中没有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忠告语,或忠告语所占面积少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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